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举证责任通常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 受害者举证内容:
- 证明污染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
- 提供初步证据表明污染者可能实施了污染行为
- 说明损害的具体情况和程度
- 污染者举证内容:
- 证明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 提供法定免责事由的证据(如不可抗力等)
- 证明已采取合理污染防治措施
特殊情形下(如共同侵权、第三方过错等),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举证责任分配。
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举证责任通常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特殊情形下(如共同侵权、第三方过错等),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举证责任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