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主体不适格:签订协议的一方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或签约资格。
  2.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内容违反土地管理法、征收条例等法律法规。
  3. 欺诈胁迫:通过欺骗、威胁等手段迫使被征收人签订协议。
  4. 显失公平:补偿标准明显低于法定标准或市场价格。
  5. 程序违法:未履行公示、听证等法定程序即签订协议。
  6. 无权代理:代理人未经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签订协议。
  7. 虚假协议:协议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如虚构被征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