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医药费的交纳通常遵循以下流程:

  1. 垫付责任:侵权人或保险公司应先行垫付必要医疗费用
  2. 医疗票据保存:受害人需保留所有原始医疗费票据、用药清单等凭证
  3. 费用结算:治疗终结后凭票据与责任方协商结算,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4. 保险理赔:涉及保险的,需提供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申请理赔

特殊情形处理:

  • 肇事方逃逸时,可申请道路救助基金垫付
  • 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竞合时可双重主张
  • 后续治疗费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