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特殊情况处理:

  • 超过20年权利受损害,法院不予保护
  •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时效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起算
  • 时效可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