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的司法鉴定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委托申请:由司法机关、当事人或律师向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书面委托。
  2. 受理审查:鉴定机构审核材料(如病历、影像资料等),确认是否符合鉴定条件。
  3. 缴费与签订协议:委托人缴纳费用并签订鉴定协议书。
  4. 实施鉴定:鉴定人通过体检、查阅资料、辅助检查等方式进行专业评估。
  5. 出具报告:鉴定机构在约定期限内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书,明确损伤程度、因果关系等结论。
  6. 异议处理:当事人可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节差异,需以当地司法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