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委托申请:由当事人、司法机关或保险公司向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出书面委托。
  2. 提交材料:需提供病历资料、影像学报告、身份证明等原始材料。
  3. 现场检查:鉴定专家对伤者进行体格检查及功能评估。
  4. 出具意见:鉴定机构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出具鉴定意见书。
  5. 异议处理: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

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则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司法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