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鉴定程序司法鉴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 委托申请: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或当事人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书面委托。
- 材料审核:鉴定机构审核委托书、病历资料、影像学报告等材料是否完整。
- 受理立案:符合条件后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明确鉴定事项和费用。
- 检验过程:鉴定人通过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手段收集客观证据。
- 分析论证:结合医学标准(如《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专业评估。
- 出具报告:制作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的正式鉴定文书,包含损伤等级、因果关系等结论。
- 补充/重新鉴定: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原机构申请补充说明或向上级机构申请重新鉴定。
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则差异,需参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