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主要依据以下情形:

  • 一般侵权责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1177条),以过错责任为原则。
  • 机动车之间事故: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机动车方承担无过错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非机动车方有过错的可减轻机动车责任。
  • 保险责任:交强险优先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商业险适用《保险法》。
  • 特殊情形:如雇佣关系致事故适用《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产品缺陷导致适用《民法典》产品责任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