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规定包括:

  1. 明确"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包括未取得或超范围执业等情形;
  2. 规定"情节严重"的5种情形:
    • 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 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
    • 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
    • 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 明确"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3种情形:
    • 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 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 其他严重损害后果
  4. 规定非法行医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认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