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罪的确认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规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件:
- 主体要件:行为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无证行医或超范围执业)
- 客观行为:
- 擅自从事医疗活动(诊断、治疗、开处方等)
- 使用虚假医师资格或借用他人资质
- 被行政处罚后再次非法行医
- 危害后果(符合其一即可):
- 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损伤
- 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
- 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标准器械
- 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2次后再次非法行医
注:2020年《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将非法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新型行为纳入规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