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追究方式如下:
- 刑事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行政处罚:由卫生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药品、器械,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 民事赔偿:受害人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司法机关在认定时需重点考察:行为人是否持续从事诊疗活动、是否具备基本医疗知识、是否造成危害后果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