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的情形主要包括:

  •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
  • 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办医疗机构;
  • 使用虚假行医资格证明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
  • 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更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