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认定标准
- 司法解释规定了"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
- 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 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
- 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
- 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
- 明确了"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认定标准
- 规定了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