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简称"两高")对非法行医案件的司法解释明确: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行医罪。司法实践中允许对此类案件进行刑事追责,具体量刑标准参照《刑法》第33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