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但需注意以下情形:

  • 仅限国内仲裁可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
  • 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裁决存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违法情形
  • 涉外仲裁裁决只能申请不予执行,不能直接起诉

法院经审查可能作出撤销裁决或驳回申请的裁定,该裁定为终审裁定,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