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 自然损耗/老化问题: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
  • 租客使用不当损坏: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 紧急维修(如水管爆裂):租客可先垫资维修,凭票据向房东报销

建议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维修条款,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