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地离婚的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离婚协议书(需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
  2. 申请登记:共同到原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
  3. 冷静期:自申请受理之日起30日内为冷静期,任意一方可撤回申请。
  4. 领取离婚证: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场确认离婚意愿,领取离婚证。

注意:若存在争议(如财产、抚养权纠纷),需通过法院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