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非法行医罪的追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
  • 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 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 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的
  • 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符合上述任一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