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二次鉴定流程如下:

  1. 申请条件: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结果后15日内提出。
  2. 提交材料:携带工伤认定书、初次鉴定结论、病历资料等至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 审查受理: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4. 组织鉴定:专家小组在30日内进行医学检查并出具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5. 结论送达:自作出结论之日起20日内送达至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注意:二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仍有异议可申请省级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