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的定罪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五条,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 未经许可使用相同商标: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且情节严重
- 销售假冒商品: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进行销售,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 伪造、擅自制造商标标识: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标识
量刑标准分为两档:
-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的认定通常参考: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