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医疗费垫付通常遵循以下流程:
- 交强险垫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公司需在交强险医疗费用限额内(通常1.8万元)先行垫付抢救费用,需提供医院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和诊断证明。
- 道路救助基金:若肇事方未投保或无力支付,可向当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
- 责任方垫付:肇事方或其亲属可自愿垫付医疗费,需保留所有缴费凭证和医疗票据。
- 医疗费担保:伤者经济困难时,可协商医院开通绿色通道,由保险公司或责任方出具书面担保。
注意事项:垫付后需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所有票据原件应妥善保存用于后续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