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约属于正常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1. 确认终止原因:要求单位出具书面通知,明确不续约理由。
  2.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非劳动者原因不续约的,单位需支付N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工作年限)。
  3. 失业登记:凭解除合同证明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4. 工作交接:按要求完成工作交接,保留交接记录。
  5. 维权途径:若单位拒付补偿,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建议提前1个月开始求职准备,并保留所有沟通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