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破产重整程序是指当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出现严重资不抵债情况时,依法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债务清理和重组的过程。主要流程包括:
- 申请阶段:由债务人、债权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
- 受理审查:法院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 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在法院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通常30-90日)
- 重整计划制定:管理人6个月内提交包含债务清偿方案的重整计划
- 表决批准: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需获得各表决组过半数通过
- 监督执行:重整计划执行期一般不超过5年,由管理人监督实施
特殊规定:机关单位破产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且需优先保障职工安置费用和民生相关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