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行破产清算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 股东会决议:企业需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形成解散并自行清算的决议。
- 成立清算组:在决议通过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或董事组成。
- 公告与债权申报:清算组需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清理资产与债务:清算组负责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业务。
- 制定清算方案:根据资产和债务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 分配剩余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 办理注销登记: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企业登记。
注意:若清算中发现资不抵债,需立即向法院申请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