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小组的成立流程如下:

  1. 法院指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
  2. 人员构成:通常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以及债权人代表、企业原管理人员等。
  3. 职责分工:清算组负责接管破产企业财产、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分配等工作。
  4. 监督管理:清算组需接受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定期报告工作进展。
  5. 注销登记:完成清算后,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企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