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是否追究股东责任,主要取决于股东是否履行了出资义务以及是否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情形。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1. 有限责任原则:股东通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无需以个人财产清偿。
  2. 例外情形:若股东未实缴出资、抽逃出资,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如财产混同),可能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3. 司法实践:法院会审查股东行为是否构成"揭开公司面纱"的情形,从而突破有限责任限制。

建议股东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独立性,避免个人账户与公司资金往来混同,以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