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流程通常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申请阶段: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并提供相关财务证明。
  2. 受理审查:法院审核材料并决定是否受理,若受理则裁定破产并指定管理人。
  3. 债权申报: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登记并审查债权。
  4. 财产清算: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资产,评估、变卖财产以清偿债务。
  5. 分配清偿:按法定顺序(如职工工资、税款、普通债权等)分配清算所得。
  6. 程序终结: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注销企业登记或终止个人债务。

破产清算的具体步骤:

  1. 成立清算组:法院指定管理人组成清算组,全面接管企业。
  2. 资产清查:清理债务人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 债权确认:审核债权人申报材料,编制债权表并公示。
  4. 财产处置: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变现非货币资产。
  5. 制定分配方案: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优先顺序拟定分配方案。
  6. 执行分配: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后执行清偿,剩余债务依法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