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和解制度是指当债务人出现破产原因时,为避免破产清算,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延期清偿或减免债务的协议,经法院裁定认可后生效的法律程序。该制度旨在帮助债务人摆脱困境、维持经营,同时保障债权人利益,属于破产预防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