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计算依据 说明
经济补偿金 N+1原则(工作年限×月工资) 月工资按破产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不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
社保补缴 《社会保险法》 需补缴破产宣告前欠缴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安置费用 《企业破产法》第113条 优先清偿职工安置费,包括再就业培训费等
工资债权 破产前未支付工资 享有第一顺位清偿权,计算至破产裁定日

注意事项:

  • 职工债权需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中公示
  • 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 特殊工种需额外计算职业健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