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破产债权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债权
  • 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
  • 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
  • 因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 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时付款人的追索权
  • 保证人被宣告破产时的债权人债权
  • 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产生的债权

不包括罚金、罚款等行政/刑事处罚债权,以及破产宣告后的利息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