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启动需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进行,主要步骤如下:
- 申请阶段:由债务人、债权人或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 提交材料:包括破产申请书、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证明材料。
- 法院受理:法院在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特殊情况可延长15日。
- 指定管理人:法院裁定受理后25日内指定破产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
- 公告通知:管理人自被指定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
整个流程通常需要3-6个月,复杂案件可能更久。建议提前准备完整的财务资料,必要时咨询专业破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