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破产清算程序办理流程如下:

  1. 申请阶段: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受理审查:法院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符合条件的将裁定受理并指定管理人。
  3. 公告通知:法院裁定受理后5日内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 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3个月内申报债权,提交债权证明。
  5. 财产清查: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 债权人会议:召开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讨论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
  7. 财产分配:按法定顺序(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普通债权)分配财产。
  8. 程序终结:财产分配完毕后,管理人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注: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或案件复杂程度有所差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