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的确认通常遵循以下法律程序:

  1. 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包括债权金额、性质及相关证据。
  2. 管理人审查:破产管理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核对债务真实性。
  3. 债权人会议核查:经管理人初步确认的债权清单需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可提出异议。
  4. 法院裁定确认:最终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该裁定具有法律效力。

特殊注意事项:

  • 未按期申报的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 有争议的债权可通过诉讼程序确认
  • 担保债权需单独注明并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