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重组程序中,未重组债权通常按以下方式处理:

  1. 按原债权金额申报:债权人需在法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申报将影响受偿。
  2. 分类确认:经管理人审核后,未重组债权通常被归类为普通债权或劣后债权。
  3. 按清偿顺序分配: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普通债权在清偿完优先债权后按比例分配。
  4. 可能面临减免:若债务人资产不足,未重组债权可能被部分减免。

特殊情形:

  • 担保债权未重组:担保物变现后不足部分转为普通债权
  • 未申报债权:重组计划执行完毕后可补充申报,但仅能就剩余财产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