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及相关规定,住宅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 法定共有部分:如绿地、道路、物业管理用房等,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 约定共有部分: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如会所、游泳池等设施可能归开发商或业主共有
  • 经营性配套设施:如商业店铺等,产权一般归开发商所有
  • 政府配套:如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产权归政府或指定机构

具体权属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及购房合同约定为准,业主可通过查阅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了解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