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支付破产案件诉讼费、管理人报酬等破产程序必需费用
  2. 职工债权:包括拖欠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及社保费用
  3. 税款:企业所欠的各类税费
  4. 普通破产债权:抵押债权、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5. 股东权益: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特殊情形:担保物权债权优先于职工债权,但《企业破产法》第132条对2006年前欠薪有特殊保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