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合同处理通常遵循以下法律程序:

  1. 管理人审查权:破产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履行或解除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2. 双务合同处理:对方当事人可要求管理人限期作出决定,逾期视为解除合同。
  3. 共益债务优先:继续履行合同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优先清偿。
  4. 解除合同后果: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普通债权申报。
  5. 特殊合同例外:劳动合同、保险合同等特殊类型合同需按特别规定处理。

处理过程中需注意:合同性质、履行状态、相对方权利保护等因素均会影响最终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