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劳动者的赔偿金清偿顺序如下:

  1. 优先清偿项目
    •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 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 清偿顺序
    1. 第一顺序:职工债权(上述优先项目)
    2. 第二顺序:破产人欠缴的社保费用(除职工个人账户部分)
    3. 第三顺序:普通破产债权

特别说明:职工债权无需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公示。若对清单有异议,可要求管理人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