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企业清算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成立清算组:股东会或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负责清算事务。
  2. 公告债权人:通过报纸等媒体发布清算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 清理资产与债务:清查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处理未结业务。
  4. 清偿债务:按法定顺序(职工工资、税费、普通债权等)分配财产。
  5. 分配剩余财产:股东按出资比例或约定分配剩余资产。
  6. 注销登记:向工商部门提交清算报告,完成税务、社保等注销手续。

注:破产清算需依《企业破产法》由法院监督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