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董事会通常被清算组取代,其原有职权由清算组行使。清算组代表公司行使以下主要职权:

  • 接管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等资料
  • 清理公司债权债务
  • 处理公司未了结业务
  • 代表公司参加诉讼或仲裁
  • 制定并执行清算方案
  • 分配剩余财产
  • 办理公司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