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这意味着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时,即使债权原本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到达,债权人也有权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并参与分配。

债权提前到期的具体规则包括:

  • 利息计算自动停止至破产受理日
  • 附条件/附期限债权可按评估价值申报
  • 连带债权人可由一人代表全体申报

实务中需注意:

  1. 应在法院公告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提交材料
  2. 逾期申报可能需承担额外审查费用
  3. 对管理人认定的债权有异议可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