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违约金是否需支付需分情况处理:

  1. 已到期债务:违约金作为破产债权申报,但法院可能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6条裁定停止计息
  2. 未到期债务:视为到期债务处理,但违约金计算截止到破产受理日
  3. 合同解除情形:守约方主张的违约金需经管理人审核确认

关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77条、破产法第53条及司法解释三第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