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规定,出票人行使追索权存在以下限制:

  1. 持票人需在法定期限内(自被拒绝承兑/付款日起6个月)行使权利
  2. 不得对未转让票据的后手进行追索
  3. 票据权利因时效届满而消灭(出票日起2年)
  4. 需提供拒绝证明或退票理由书等合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