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最新对象包括:

  • 票据的出票人
  • 票据的背书人
  • 票据的承兑人(适用于汇票)
  • 票据的保证人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全体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