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

  • 同城支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自出票日起10日内
  • 异地支票: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通常为自出票日起15日内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出票人仍应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