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头支票的处理方法如下:

  1. 及时沟通:联系出票人确认是否为失误,要求补足款项或重新开具有效支票
  2. 银行申报:向付款银行提交《空头支票报告书》,附支票复印件和退票理由单
  3. 法律途径:若涉及恶意欺诈,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 信用记录: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反映情况,影响出票人信用评级
  5. 防范措施:接收支票前可要求出票人提供资信证明或保付支票

注意:根据《票据法》第88条,签发空头支票将面临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