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期内进行房屋拍卖需遵循以下流程:
- 核查租赁合同条款:确认合同中是否包含"买卖不破租赁"条款,该条款保障租客权益
- 通知承租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租客拍卖事项
- 产权调查:委托律师核查房屋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
- 评估定价:由专业评估机构出具报告,通常为市场价的70%-90%
- 选择拍卖平台:法院强制执行需通过司法拍卖平台,自主拍卖可选择阿里拍卖等平台
- 公示信息:必须注明"带租约拍卖"及剩余租期,竞买人需签署知晓声明
特别注意事项:
- 拍卖成交后,原租赁合同对新的产权人继续有效
- 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需在拍卖前确认其是否放弃
- 租金收益计算至产权过户日,后续租金归新业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