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立项审批

    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明确招标方式和资金来源

  2. 编制招标文件

    包含投标须知、技术要求、合同条款、评标标准等内容,需由专业机构审核

  3. 发布招标公告

    在政府指定媒体和招标平台发布,公告期不少于20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4. 投标人资格预审

    审查企业资质、业绩、财务状况等,采用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

  5. 组织现场踏勘

    统一安排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解答疑问并形成书面纪要

  6. 开标与评标

    公开唱标后,评标委员会按既定标准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7. 中标结果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3日,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8. 签订合同

    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条款应与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一致

注意事项:

  • 全过程应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
  • 严格控制投标截止时间,逾期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
  • 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