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如下:

  1.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2. 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 需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现金形式除外)
  4. 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自动失效退还

特殊情形处理:

  •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可没收保证金
  • 无正当理由不签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