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 法律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
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具体范围包括:
-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 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